社会责任政策
山东中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社会责任政策
我公司的社会责任政策为:遵守国家法规和社会责任标准,持续改进社会责任绩效。我公司郑重承诺,严格遵循以下相关社会责任道德标准:
童工:不雇用童工(童工是指年龄未满16 周岁者)。
强迫劳工:不强迫我们的任何员工从事非自愿的劳动。
胁迫与骚扰:给予每个员工尊严及尊重,不采用体罚、暴力、威胁、或其他形式的身体虐待、性虐待、心理虐待或口头虐待。
不歧视:不应在聘用和雇用中存在歧视,包括以种族、宗教、年龄、国籍、社会或民族团体、性別、政治观点、社会阶级、性别取向、工会会员、职务、信仰或残疾为理由在招聘、工资、福利、提升、惩戒、培训、解雇或退休等方面而实行歧视。
结社:尊重员工合法及和平的方式,任何结社、组织,我们不会加以惩罚或干预。
健康及安全:按照所有相关的法津规章,为员工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,并确保其可以合理获得饮用水和卫生设施、消防安全、以及充足的照明和通风。
薪酬福利:完全遵守中国的《劳动法》及有关工资和工时的所有相关的法津规章,包括有关最低工资、加班、最长工时等其它的法律规章,并提供法津规定的福利。
环境保护:遵守所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津规章。